2007年8月5日星期日

性感鸭脖子

鸭脖子应该是和麻辣兔头、凤爪、鹅掌归为一类的下酒小吃——当然不喝酒就那么干吃也是可以的,只要你不觉的有点牛嚼牡丹的嫌疑的话。

鸭脖子胜过其他几个竞争部位的原因大抵是骨肉比例适中,食用难度不大,而且更关键的是,鸭脖子够性感。你看,在没有剁成段之前,鸭脖子的姿态有法国长棒面包的风韵——所以巴黎有土政策说,单身女性不能养大形雄犬及购买长棒面包,幸而武汉没有未婚女子禁食未切鸭脖子的规章。

即使切成段,一样有其他从头到脚的下酒小吃难以企及的暧昧气质——吻脖之乐,甚于画眉。

须知脖子的意义于中国人而言,早从刎颈变为吻颈,而柏杨先生早有关于“吻颈之交”的精辟论述——那是男女之间关系的简要进化史。袋鼠认为,对于已婚男女,不妨将鸭脖想象为激情不再的配偶颈项,啮之而后快;对于热恋中人,却也不妨采用温柔地吃法,细细吮之,吻之。但无论如何,都离不开“点点不离芭蕉外,声声只在斜阳里”的数寸之地。

看到此处,或许有和袋鼠一样牛角尖的看官可能会心生疑问,为啥不是充满贵族气息的“曲项向天歌”的鹅脖子?

根据互动百科(其实它用的资料就是维基百科里的结果+部分本地化内容;如果维基就这样被封锁下去,倒是可以诞生出一种新的简体中文网站,专做阉割版的维基)的搜索结果,大概不难知道,自从王羲之、骆宾王之后,大抵官方、民间都把鹅的姿态贵族化了——虽然都是鸭科动物,待遇却是一个老百姓对之只能是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”般的不可亵玩;一个却是作出依街凭栏,摆出种种“温柔地啃我”的姿态——谁更名垂食谱,一啃了然了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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